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云0111执6872号

黄孔亮、刘秀妃:

本院于2020年12月1日立案执行的(2020)云0111执6872号朱林云与黄孔亮、刘秀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云0111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支付10000元,经本院强制执行,其已支付10000元,申请人同意结案。故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执行内容。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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