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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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行政复议 |
法院 |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28日作出的《关于***等12人申请查处事项的回复》; 二、责令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原告***等人于2019年12月30日邮寄递交的《查处申请书》作出处理。 三、撤销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4日作出的西咸政复决字〔2020〕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管理委员会、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1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