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慧津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妙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鼎高科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龙卓达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原告***书面致歉,内容由本院审定,如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拒绝履行,本院将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二、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三、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16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负担275元(已交纳);被告北京万胜洁宝清洁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2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1-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