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带民事赔偿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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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附带民事赔偿 |
法院 | 山西省保德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2020)晋0931执483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上述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裁判日期 | 2020-12-24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