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兰州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临夏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原告兰州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货款合计547039.51元(待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驳回原告海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270元,由被告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