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行政管理(商标)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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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涌现(南京)芯片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标行政管理(商标)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20]第162559号关于第39569279号“涌现科技”商标驳回复审决定; 二、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原告上海涌现(南京)芯片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第39569279号“涌现科技”商标提出的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上海涌现(南京)芯片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1-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