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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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北京爱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签订的《爱乐会员服务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退还培训费用1137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元,由被告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9-24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