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北京爱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教育培训纠纷
法院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与被告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2日签订的《爱乐会员服务协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

二、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退还培训费用11376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2元,由被告重庆贝睿艺术培训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9-24
发布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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