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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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大连安达庆安开发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购房款1,800,000元。 案件受理费10,50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