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申请人***、***与徐州市大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7
发布日期 2021-03-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