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徐州正华科玛多厨卫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正华家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正华家居有限公司、徐州正华科玛多厨卫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700万元或其他等价值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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