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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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驳回原告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起诉;

二、本案移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处理。

案件受理费96345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17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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