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诸暨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绍兴市平准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法院 诸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财产损失费307535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954元,减半收取2977元,由原告***负担26元,由被告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951元。财产损失评估费2000元,由被告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3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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