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中心支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1270元,由申请人南昌吾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0-10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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