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管理(民政)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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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房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中房农牧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政行政管理(民政)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被告泰兴市姚王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20日对原告作出的限期关停通知。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泰兴市姚王镇人民政府负担(原告已预交,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退还原告,被告应当负担的案件受理费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10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