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东方园林绿化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宽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间市佳达建材综合经营部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铜仁市碧江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东方园林绿化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荣尊设计有限公司、河间市佳达建材综合经营部银行存款5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