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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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执行(2017)鲁14执118号执行裁定中东风东路北侧天玉铭城小区9号楼1单元16层1601号房产及附属物1085号车库。

案件受理费1360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院(2017)鲁14执异108号执行异议裁定于本判决生效时自动失效。

裁判日期 2018-07-24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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