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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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500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昊珂 审 判 员 马新峰 人民陪审员 叶阳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范永存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