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509执6204号

沈良成:

申请执行人沈良成与被执行人陆斌、俞彩英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509民初144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沈良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30000元,执行费4850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沈良成与被执行人陆斌、俞彩英于2020年10月13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该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已符合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故本案依法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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