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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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509执6204号 沈良成: 申请执行人沈良成与被执行人陆斌、俞彩英合同纠纷一案,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苏0509民初1447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沈良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330000元,执行费4850元。 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沈良成与被执行人陆斌、俞彩英于2020年10月13日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于该和解协议的履行期限较长,本案已符合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执行的情形,故本案依法终结执行。如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