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2019)苏0282民初10876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可自和解协议未履行之日起两年内向本院重新立案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不得申请重新立案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1-27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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