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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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苏0282民初6999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的期限自被执行人未履行和解协议之日起两年;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