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97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

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10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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