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委托送达函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委托送达函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送达函

(2020)湘12执监241号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申诉人刘扬丰、李述英与申请执行人尹林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一案,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随函附上(2020)湘12执监241号执行裁定书4份、送达证4件,请代为给刘扬丰、李述英、尹林腾送达。代为送达后,请将送达证及时寄回我院执行局,以便入卷归档。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黄渊发158××××8916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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