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委托送达函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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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委托送达函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送达函 (2020)湘12执监241号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我院受理申诉人刘扬丰、李述英与申请执行人尹林腾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监督一案,本院现已审查终结,现随函附上(2020)湘12执监241号执行裁定书4份、送达证4件,请代为给刘扬丰、李述英、尹林腾送达。代为送达后,请将送达证及时寄回我院执行局,以便入卷归档。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黄渊发158××××8916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