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融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广元启明星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及时告知本院。 申请执行人发现本案具备执行条件的,可提供相关证据,向本院就尚未实现部分的债权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院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期间届满后,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在查封期间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后果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