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2020)沪0112民初10530号民事判决除已执行到位款项人民币21,471.05元外,余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需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应及时告知本院。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财产在本院控制措施到期之前,申请执行人需书面向本院申请续控措施,逾期申请的后果及损失,将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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