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2-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绵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75815.18元(本金646709.26元,诉讼费5243元,保全费3862.92元,律师代理费20000元,违约金另计)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9158元,从被执行人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8-9
发布日期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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