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绵阳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75815.18元(本金646709.26元,诉讼费5243元,保全费3862.92元,律师代理费20000元,违约金另计)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9158元,从被执行人四川大成福量建材有限公司、***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8-9 | 
| 发布日期 | 2020-02-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