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图什市人民法院(2020)新3001民初640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艾热帕尔卡地尔、司地克江阿不都热依木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13130元,减半收取6565元,由艾热帕尔卡地尔、司地克江阿不都热依木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2540元,减半收取6270元,由艾热帕尔卡地尔、司地克江阿不都热依木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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