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剧嵘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知情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上海剧嵘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XXX弄XXX号向原告***提供自2017年9月15日起至查阅当日的财务账薄(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查阅,查阅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40元,被告上海剧嵘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5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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