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区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7)京0106民初13216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保留申请执行人的权利,被执行人应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持本裁定及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制。如不服本裁定,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2-23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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