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盈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珲春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吉林盈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支付给原告***劳务费12660元。 案件受理费116元,减半收取计58元,由被告吉林盈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