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管理(拆迁)行政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拆迁管理(拆迁)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拆原告***、***、***、***房屋外的围墙行为违法;

二、责令被告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百色市右江区建设规划》予以补救措施,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百色市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0元(开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宁市万象支行,账号:20×××77)。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8-12
发布日期 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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