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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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黔东南分公司 七冶土木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新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州鑫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三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贵州鑫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758.00元、保全费3,890.00元,由原告贵州鑫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