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涛华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 法院 | 新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要求确认被告***、浙江新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强拆食堂行为违法及给予书面道歉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04-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