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管理(林业)一案行政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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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
法院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怀府裁决【2019】11号《关于“苦竹塘上下山”山林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责令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二、撤销被告肇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肇府行复【2019】6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三、驳回原告怀集县******第一经济合作社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