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管理(林业)一案行政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林业行政管理(林业)
法院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怀府裁决【2019】11号《关于“苦竹塘上下山”山林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责令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二、撤销被告肇庆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肇府行复【2019】6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三、驳回原告怀集县******第一经济合作社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怀集县人民政府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1-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