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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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新乡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豫0721民初231号民事判决书由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 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定书后三日内将执行案卷材料移送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移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02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