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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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3号、(2019)湘01民初1034号、(2019)湘01民初1035号、(2019)湘01民初1036号、(2019)湘01民初1037号、(2019)湘01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

二、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3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351978.48元;

三、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20372.36元;

四、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53437.85元;

五、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112489.48元;

六、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794672.32元;

七、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湘01民初1038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赔偿损失9297.92元;

八、驳***、***、***、***、***、***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19)湘01民初1033号一审案件受理费11545元,由***负担6298.74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246.26元。(2020)湘民终1485号二审案件受理费10449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531.82元,***负担4917.18元。

(2019)湘01民初1034号一审案件受理费1069元,由***负担639.97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29.03元。(2020)湘民终1486号二审案件受理费856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412.89元,***负担443.11元。

(2019)湘01民初1035号一审案件受理费2992元,由***负担1804.49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87.51元。(2020)湘民终1487号二审案件受理费2516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13.6元,***负担1302.4元。

(2019)湘01民初1036号一审案件受理费4658元,由***负担2317.55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340.45元。(2020)湘民终1488号二审案件受理费4050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30元,***负担1620元。

(2019)湘01民初1037号一审案件受理费20609元,由***负担11285.77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323.23元。(2020)湘民终1489号二审案件受理费14766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0596.78元,***负担4169.22元。

(2019)湘01民初1038号一审案件受理费276元,由***负担141.4元,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4.6元。(2020)湘民终1490号二审案件受理费195元,由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14.71元,***负担80.29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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