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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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开通佛山市禅城区********加装电梯使用;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告***、***、***、***、***、***、***、***、***、***、***、***、***、***、***、***、***、***支付开通电梯的费用合计239200.36元。

各被告应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指定的行为,如逾期未履行或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各被告承担。

本案受理费100元,原告自愿负担,本院予以确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0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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