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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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通知书 (2021)粤0114执恢42号 沈伟妹、朱友来、毕祝明: 关于申请执行人沈伟妹与被执行人朱友来、毕祝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2017)粤0114执恢527号案件中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朱友来、毕祝明已经履行(2012)穗花法民一初字第1928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 备注:执行员王雷,书记员肖园园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