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保定市车友运输有限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14 |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