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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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02执1015号 杨军、巩艳中: 本院作出的(2020)苏1302民初618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杨军于2021年2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巩艳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104116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巩艳中98000元拆迁款收入,杨军自愿放弃本案剩余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