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1302执1148号

徐刚、王同喜、邱刚:

本院作出的(2019)苏1302民初61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徐刚于2021年2月22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王同喜、邱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44175.00元及利息。

在执行过程中,王同喜、邱刚已经缴纳44172元执行款,徐刚自愿放弃本案余款及剩余利息,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