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视商传媒(杭州)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视商传媒(杭州)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款项3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视商传媒(杭州)有限公司负担。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逾期未交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4
发布日期 2021-03-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