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担保物权纠纷
法院 马尔康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许拍卖、变卖被申请人阿坝州雪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位于马尔康市俄尔雅新区马尔康县雪源食品厂综合楼1、2栋综合楼(权属证书:马房建2016字第0××6号)和马尔康市××街××号厂房(权属证书:马房他证2016字第06130010X号);

二、申请人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马尔康信用社对上述房屋变价后所得价款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申请费100元,由被申请人阿坝州雪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裁判日期 2021-01-26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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