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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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剑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823执85号 何燕娟、张国任: 申请执行人何燕娟与被执行人张国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何燕娟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82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国任支付申请执行人何燕娟现金638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国任已自动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2020)川082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张国任应履行的金钱给付义务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