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剑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川0823执85号

何燕娟、张国任:

申请执行人何燕娟与被执行人张国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何燕娟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川082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1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国任支付申请执行人何燕娟现金6380.0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张国任已自动履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2020)川0823民初13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张国任应履行的金钱给付义务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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