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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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于2020年4月26日作出的厦思城管罚〔2020〕115号行政处罚决定; 二、被执行人廖敏蔚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拆除在厦门市思明区西侧搭建的一处单层钢架、不绣钢栅栏、玻璃窗、铁皮板顶结构建筑物;在该室南侧搭建的一处单层钢架、不绣钢栅栏、玻璃窗、铁皮板顶结构建筑物;在该室北侧搭建的两处单层铁架、玻璃窗、铁皮板顶结构建筑物;逾期未履行上述义务的,由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廖敏蔚承担; 三、被执行人廖敏蔚应于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31000元;逾期未履行缴款义务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案执行费365元,由被执行人廖敏蔚负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