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人格权案件执行
法院 库伦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524执110号

李海泉(申请执行人)、丁国华(被执行人):

李海泉与丁国华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5.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5.42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海泉(申请执行人)。至此,李海泉(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丁国华的(2021)内0524执11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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