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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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人格权案件执行 |
法院 | 库伦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库伦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内0524执110号 李海泉(申请执行人)、丁国华(被执行人): 李海泉与丁国华人格权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4005.4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4005.42元,本院已于2021年1月20日将该款转付给李海泉(申请执行人)。至此,李海泉(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丁国华的(2021)内0524执11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