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账号为37×××32的账户存款人民币52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账号为21×××28的账户存款人民币52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2
发布日期 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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