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在广西阳朔农村合作银行阳朔支行账号为37×××32的账户存款人民币52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执行人***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朔县支行账号为21×××28的账户存款人民币52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2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