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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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黑0604执668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被执行人于婷婷: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于婷婷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于婷婷已主动向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还款9100元,其中50元作为执行费缴纳至本院诉讼款户,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市分公司认可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04民初516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