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1322执恢31号

申请执行人吴计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被执行人阮瑞梅,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居民,住***。

关于申请执行人吴计明与被执行人阮瑞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年1月8日被执行人阮瑞梅履行了(2020)湘13民终257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阮瑞梅已交纳申请执行费4812.99元,并已交接清楚,故此,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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