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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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0311执340号 周扬: 你犯危险驾驶罪被处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晋0311刑初54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1)项的规定,本院(2021)晋0311执340号执行案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