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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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清远市新干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驳回原告清远市新干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二、驳回被告***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48元,由原告清远市新干新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9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30 |
发布日期 | 2020-02-28 |